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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事项如下: 01 岗位需求表  备 注: 1.英语要求:六级指英语六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四级指英语四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2.学历学位要求:如以高学历报考较低学历岗位的,高学历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相匹配。02 各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03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04 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05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8时30分—5月7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4日8时30分—5月9日17时30分。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并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1.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1:3比例的,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考生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查询。2.温州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定向生、委培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四)面试面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分仅面试和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两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岗位编码为0103、0104、0301、0302、0303、0403、0404、0501、0502、0503、0504、0601、0602、0701的岗位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岗位。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1.仅面试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2.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部分占60%,实践技能测试部分占40%。面试成绩=面试*60%+实践技能测试*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六)体检、考核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组织。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06 公示、聘用 07 告知事项及其他 来源:健康温州 编辑:章 蓓 一审:蔡甜甜 
 二审:周玲萍
 三审:杨晓海温馨提示:请 举报
 
 